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9-03-25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14〕1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的范围为我校2018年之前立项且未结题的各类省级、校级项目,包括我校主持的“商科联盟”和“A联盟”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其中,省级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我校初评后,由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进行检查验收,但需要在我校SPOC平台上传资源并搭建示范课程。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 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 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 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 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根据项目级别和类型差异按不同方式实施,具体为:

      1.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对于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按照项目任务书(申请书)准备结项材料,填写校级教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自行组织专家鉴定,系、部填写审查意见并签章,提交纸质稿一式三份。

      如确实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结题的,需提交《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延期不得超过一年,经系、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

      同时,需将以上材料(结题报告或延期申请表)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方式填写:

      负责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延期申请表]

      2. 校级其他类型项目

      各项目需对照任务书和项目建设进程,填写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整理项目建设成果材料(成果形式参见附件9),由系、部出填写审查意见,将报告电子稿发送邮箱ahsmzlgc@126.com,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方式填写:

       负责人-校级-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结题报告

      经学校组织的专家验收后,各结题项目须将项目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印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提交,以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3. 省级项目

      各项目需对照任务书、项目建设进程和根据教育厅安排部署,填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5-6)、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7)或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8),整理项目建设成果材料(参见附件9),将报告和成果材料电子稿在学校质量工程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2072)上传,并交纸质稿一份至学校质量工程办公室。建设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的非教研类和课程类项目需以现场答辩的方式汇报项目建设情况,有关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准备。

      经学校组织的专家验收后,各结题项目须将项目结题报告印制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提交,由学校统一报送教育厅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四、有关要求与说明

      1.各系、部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各类项目的自查和总结工作。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延期申请。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要求实施检查验收的,学校要约谈项目负责人或对项目作撤项处理。应结题且已经申请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 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各项目材料需于4月11日前按要求完成电子和纸质材料提交。


        附件(1-9)下载.rar



教务处
2019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