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财务金融系5名同学《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考核资格的公示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9-01-08

  根据商职院字〔2016〕115号(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章第十一条“学生应按时按量完成实习实训任务,累计请假或旷课学时数达到课程学时数1/3的,取消其参加课程考核资格。”经系部申请,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部)共同审核,决定取消以下同学的《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考核资格。


  公示期为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3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何军老师(0553-5971159)。

教务处
2019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