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级学生重修考试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9-01-07

各系部:
  2016、2017级2018-2019第一学期重修考试定于2019年1月11日进行,请各系部及时通知学生正常参加考试并督促相关教师完成好批阅和成绩录入等工作。
  1. 请各系部通知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要求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没有学生证的不能参加考试。不得允许未申请重修的学生参加考试;
  2. 考试结束后,阅卷教师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 重修考试是正常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系部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 重修考试安排见附件。

  附件:2016、2017学生重修考试安排.xlsx


教务处
2019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