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8-11-12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16〕113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部分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补考缺考的学生不安排重修)。

二、重修方式

课程重修分为自修和组班重修两种形式:

   1.自修。对于申请重修人数少于 30人的课程,学校不再单独开设教学班,在相关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学。

   2.组班重修。对于申请重修人数超过 30人(含 30 人)的课程,学校单独开设教学班,具体教学由相关系、部负责组织实施,重修课程教学总课时为16学时。

三、重修考核

所有重修的课程均要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按实际成绩记载,考核及格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四、重修申请流程

1.拟申请重修的学生于11月19日之前登录“教务系统”申请重修;

2.经辅导员审核、课程所在系、部主任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方可重修(审批流程见附件);

3.教务处将及时公布重修安排情况。


    教务处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重修操作说明.pdf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