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阶段性实训教学管理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8-01-03

各系,相关处、室:
    本学期实训周即将开始,为规范实践教学秩序,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将关于加强阶段性实训教学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实践教学备课工作
    实训指导教师应该结合实训教学大纲,认真准备实训项目,确保实训内容紧扣大纲要求,实训任务量饱满,并于2018年1月5日前完成实训计划表和进程表的提交工作。教研室主任和分管实训工作的系主任应及时审阅。学院将组织教务处、督导室、实验实训中心抽查实训大纲、教学计划表和进程表。
    二、加强实训教学检查力度
    实训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学院作息制度,实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教学检查过程一旦发现以上情况,将按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按照实训计划和进程表,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实训,加强学生考勤。请各系按照期初确定的教学值班安排,做好阶段性实训教学值班工作,加强阶段性实训教学的检查。
    三、及时提交实训材料
    实训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实训报告撰写,并于实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实训成绩、实训成绩分析等资料提交工作。

   
    最新实训安排表(2018年1月3日更新).xlsx

教学督导室  教务处  实验实训中心
2018年1月3日         


2018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