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7-03-24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16〕113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部分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补考缺考的学生不安排重修)。
  二、重修方式
  课程重修分为自修和组班重修两种形式:
  1.自修。对于申请重修人数少于 20人的课程,学校不再单独开设教学班,在相关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学。
  2.组班重修。对于申请重修人数超过 20人(含 20 人)的课程,学校单独开设教学班,具体教学由相关系、部负责组织实施,重修课程教学总课时为16学时。
  三、重修考核
  所有重修的课程均要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按实际成绩记载,考核及格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四、重修申请流程
  1.拟申请重修的学生于3月29日之前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重修申请表》;
  2.经辅导员、专业所在系主任和课程所在系、部主任签字、审核;
  3.各系整理拟安排重修学生名单,于3月31日之前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重修申请汇总表》交教务处;
  4.教务处将及时公布重修安排情况。

  附件下载:
    附件1:重修课程申请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2学期重修课程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