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模块选课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7-03-21

各相关班级:

  根据我院2016级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部分专业的部分课程进行模块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模块)原则

  1.各专业选课仅为本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表中的课程,不允许跨专业选修其他课程。

  2.各相关班级同学应仔细查看专业选修课程一览表,查阅、了解所在专业备选课程。

  3.对某一专业而言,选课以整个模块为单位,不允许在同专业的不同模块任选课程组合。

  4.对于某一模块,原则上选课人数少于35人不得开班,低于35人将并入另一模块或重新选课。

  二、各专业选修课程

  见附表

  三、选课操作流程

  教务处将于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09:00——2017年日3月29日(星期三)24:00开放选课网站,网址:http://172.16.0.235:8081(机房用户,推荐使用)或http://218.22.71.228:8081(外网用户)。用户名为每位同学的学号,初始密码为每位同学的身份证号码,学生进入系统后务必在信息维护中及时更改初始密码。进入后选择“网上选课”内的“学生选专业方向”。

  四、几点具体要求

  1.模块选修课程为每个同学所必选,所有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必须亲自到场进行选课。漏选影响编班,贻误上课不能毕业。

  2.各位同学在选课时要高度认真,一旦选定不得更改。

  3.各位同学选课前务必把“选课原则”看清楚,有的放矢。

  4.请相关班级辅导员督促班级同学及时有效选课。

  特此通知

   附表:2016级各专业选修课程一览表.xls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1日

教务处
2017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