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补考、缓(缺)考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7-02-15

各系: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的补考、缓(缺)考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详见补考安排表,各系辅导员通知班级学习委员于2月21日来弘商楼211来领取补考安排表)。体育课程不及格、缓考及缺考的学生于2月24日前找自行原授课教师安排补考事宜。
  2、参考对象: 2015级、2016级和2013级(3+2)各班在学期期末考试中成绩不及格、办理缓考和缺考的学生。
  3、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以便监考教师核对、查验。有效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
  4、参考同学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代考、夹带、抄袭,杜绝作弊现象,一经发现核实,将按学院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5、考试期间,无故缺考的同学按旷考处理,该课程不安排补考。
  6、学期期末考试中旷考、作弊者本次不予以补考。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缓考、补考名单

教 务 处  
2017年2月14日


2017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