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6-10-13

各系(部):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工作,依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组织与考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教学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级毕业班课程考核
  1.原则上可不按新文件要求进行期中考核,若举行期中考核的,将期中考核成绩并入平时考核成绩。考试课成绩按平时考核成绩占60%、期末考核成绩占40%记载和录入;考查课和1学分的考试课成绩按平时考核成绩占60%、期末考核成绩占40%记载和录入。
  2.2014级毕业班期末考核时间:11月17—18日、21—22日晚18:30—20:30。因特殊情况须提前考试的,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3.各系(部)于10月26日前将2014级期末考试试卷、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审核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涂云杰老师处。
  二、2015级、2016级课程考核
  1.所有课程(包括考查课、考试课和校内公选课)均按文件要求进行考核。考试课成绩按平时考核成绩占40%、期中考核成绩占20%、期末考核成绩占40%记载和录入;考查课和1学分的考试课成绩按平时考核成绩占60%、期末考核成绩占40%记载和录入。
  2.各系(部)于11月11日前完成2015级、2016级课程期中考核,并于10月31日前将课程考核计划表(附件4)纸质档和电子档、系(部)学期课程考核计划汇总表(附件5)电子档报送至教务处涂云杰老师处。
  3.课程期中考核,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各系(部)加强指导、管理和督促,并保存好相关考试资料。
  三、其他说明
  1.2015级、2016级课程期末考核命题、期末考核以及全院网络公选课期末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各年级考查课的期末考核,由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和管理,于课程授课结束时完成期末考核。
  3.不能按期进行期中考核或需提前举行期末考核的,须事先经系(部)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4.各系(部)于期末考核举行前两周,将本系(部)同一门课程旷课达1/3学时的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取消该部分学生期末考核资格。
  5.学生期末考核成绩低于期末考核满分值 40%(阶段实训课程和公共体育课除外),课程总评成绩超过55的,按照 55 分进行记载和录入,其他按实际成绩进行记载和录入。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模板(2016)
附件2: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参考答案模板(2016)
附件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审核表
附件4: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计划表
附件5:系(部)学期课程考核计划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0月11日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