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确认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6-09-19

各相关系(部)、处、室: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27号)(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改和完善任务(项目)实施方案。请各相关部门或者个人认真对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发学院行政办公系统),修改和完善任务实施计划或项目建设方案。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或者个人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任务(项目)建设的有效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统筹推进《行动计划》任务(项目)的科学实施,确保《行动计划》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推进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相关要求。相关部门或者个人须于9月24日前将修改和完善后的任务实施计划或项目建设方案发送至ahsmzlgc@126.com。

教务处  

2016年9月19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

 


2016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