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7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6-07-07

      根据财务处《关于编报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各项目应根据《安徽省省级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附件1)在本次统一申报2017年度采购的物品和服务,逾期未报项目2017年度内不予统一采购;
      2. 各系、部应统筹所承担质量工程项目的经费使用,结合项目研究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填报、汇总与审核工作,及时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清单(附件2,请注意填写说明,务求准确),教务处不接收单个项目自行报送的采购计划;
      各系、部请于7月20日17:30前将项目采购计划清单(纸质)经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陈辉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ahsmzlgc@126.com。

附件:
      1. 安徽省省级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2. 2017年质量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计划清单


教务处     
2016年7月6日


201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