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工程项目申请成员变更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6-04-27

各系、部,相关处、室:

    根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14〕106号),请各系、部和相关处、室根据所承担的各级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组织确实需要调整项目成员的项目,在5月10日前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见附件)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质量工程办公室。

附件:《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

质量工程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2016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