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2-09-25

关于进一步修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系、部:

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请各系、部根据《关于制定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制定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注意事项》、《学院课程编码规则》和《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查会议纪要》进一步修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于108日下午五点前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提交至教务科。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直接关系人才培养质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请各系、部予以高度重视。提交给教务处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应由专业负责人和系、部主任签名确认。人才培养方案一旦制定完成,原则上不得修改调整。如确有需要,必须报分管院长批准同意,方可调整。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1.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 

附件2  2.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查会议纪要.doc

附件3  3.制定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注意事项.doc

附件4  4.关于制定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doc

附件5  5.学院课程编码规则.doc

 

教务处
2012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