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室、实验室管理的规定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2-09-13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教室、实验(实训)室管理的规定

为优化育人环境,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条件,提高教室、实验(实训)室的利用率,规范使用教室、实验(实训)室,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教室、实验(实训)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

二、各部门或个人临时使用教室、实验(实训)室,应提前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师按照“网上申请使用教室指南”进行申请,经同意,由教务处统一调度安排。教室使用过程中须搬动桌椅的,使用过后应恢复原状。

三、各部门或个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内部设施、设备,包括墙壁、门、窗、桌、椅、讲台、多媒体电脑等。

四、使用教室、实验(实训)室应注意安全,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贴乱画,不得在黑板、玻璃上使用胶带。

五、各班级及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教室上课,不允许私自调换教室。除特殊情况外,如需调整须经教务处同意。

六、教室、实验(实训)室因自然因素损坏,由使用部门与后勤资产管理处联系维修;因人为因素损坏,由使用部门或个人照价赔偿。日常维修,由教务处与后勤资产管理处协调安排。

七、本规定自二OO年三月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 网上申请使用教室指南.doc

教务处
2012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