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省纪委建立省属高校执纪审查协作机制

来源: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添加日期:2017-03-23

为加强省属高校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创新执纪审查组织形式,整合省属高校执纪力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经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成立省属高校执纪审查协作组。

按照所在地区域位置、总体平衡和便于管理原则,将省属高校划分为皖北片、江淮片和皖南片,在部分高校抽调纪检、人事、财务、审计、基建、招投标等领域业务骨干,组成三个执纪协作组。协作组职责是根据授权负责联系对片区内的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也参与省纪委办理的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

协作组开展交叉执纪,坚持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一事一授权、实事求是、审查审理分离交叉审理等原则。协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指定的省属高校纪委书记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