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22-06-23

各院、部、处、室:

为持续巩固校园疫情防控成果,抓实抓细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维护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方便暑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等相关需要,有序、平稳开展学校各项工作,现将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包保责任。

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负责本单位师生、驻校服务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层层压实责任,持续用力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二、按照人员分类,建立信息台帐。

各二级单位按照教职工、驻校服务企业人员、留校学生、返乡学生等人员类型,分门别类建立人员信息台帐,适时了解并及时更新不同类型人员位置信息、身体健康状况、常态化核酸检测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三、严格审批制度,加强行程管理。

全校师生要进一步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所有人员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除返乡学生,其他人员非必要不离芜,确需离芜的,按照以下审批流程执行:

1.教职工。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方可离芜。返芜前,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所在部门报备。

2.驻校服务企业人员。经驻校服务企业负责人审核、归口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归口部门备案方可离芜。返芜前,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企业报备。

3.留校学生。留校学生在未结束培训、实习实训、训练等学业任务前,原则上不离芜。其间确有需要离芜的,经辅导员(或指导教师)审核、二级学院书记审批同意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返芜前,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或指导教师)报备,学校防疫办审核后方可返校。

离芜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旅居地疫情防控规定,并向学校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的师生员工不得返校。

四、加强校园管理,做好值班工作。

暑期期间,加强入校管理。所有入校人员查验“两码”、测温后,教职工从教职工通道入校;驻校服务企业人员、留校学生凭出入证,走专门通道入校;无关人员原则上不进校,确有需要的访客凭“两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外访客需提供)及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出校园,实行闭环管理。近14日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谢绝入校。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校值守;防控办各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保持信息畅通,保持在线在岗状态,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一旦发现疫情防控异常情况,要按照工作预案及时快速处置,抓早抓小。

五、持续核酸检测,落实防疫措施。

离芜离校师生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自我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学校继续坚持核酸检测工作,后期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为便于在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学校自7月4日起每周一、周四17:00-18:00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检测地点等另行通知。

各院部、处室、广大师生要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自觉遵守居住地防控要求。党员干部在暑期疫情防控中要率先示范、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落实少出行、少聚会、少聚餐等有关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服从防控管理要求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师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3日


版权所有 ©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 邮编:2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