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新徽商创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学校将于2025年新生报到期间(9月13日、14日)开展新徽商创业实践活动。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本次活动由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全面管理活动期间的各项事务。
2.创业实践活动设经营点共80个(含学校创业园项目摊点10个,就业创业协会3个,不占各学院名额),按照各学院在校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分配数量如下:
电子商务学院:14个;国际商务与旅游学院:10个;金融科技学院:6个;会计学院:12个;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12个;文化与法律学院:6个;艺术设计学院:7个。
3.本次实践活动地点为校内,具体位置后续通知。经营范围仅限经营生活文化用品,要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所售用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充电宝、插板类电子产品必须有3C认证,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禁止经营食品、饮品、电话卡、上网卡、棉絮、枕头、床垫、开水瓶、中介服务等。)
二、活动流程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周一),下午16:10—17:30
报名地点:各学院学生在本院报名点报名,具体如下:
电子商务学院:电商大楼12楼1210办公室,联系人:徐影老师
国际商务与旅游学院:砺能4号楼国际商务与旅游学院会议室,联系人:吴莉莉老师
会计学院:会计大楼12楼1207办公室,联系人:祖磊老师
金融科技学院:砺能2号楼三楼306办公室,联系人:陈雨老师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砺能1号楼二楼211办公室,联系人:周园园老师
艺术设计学院:砺能楼3号201办公室,联系人:汪级顺老师
文化与法律学院:砺能4号楼二楼文化与法律学院会议室,联系人:李佳老师
报名注意事项:
(1)仅接受团队报名,每个创业团队一般为5人,指定其中一人为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团队。
(2)禁止重复报名,每个同学只能参加一个团队,如有违反,取消整个团队报名资格。
(3)报名时请准备:团队所有人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团队人员名单,拟经营业务。
2.遴选上报
各学院自行遴选推报,并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7:30前,报送团队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创新创业学院201办公室孙文敏老师处。
3.确定摊位号、签订承诺书、领取证件、培训
创新创业学院开展摊位分配,业务培训等工作,分配方式采用抽签形式确定,摊位确定后签订责任承诺书,团队成员每人须准备1寸照片1张。团队需交纳活动保证金人民币贰佰圆(现金),活动结束后退还。
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中午13:00,地点:笃学楼103教室
注意事项:
每个团队指派负责人参加抽签和培训,迟到或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经营资格。
5.活动开展:
(1)活动结束后,各团队提交活动总结一份,内容包括思想感受、创业经验、合理化建议等;一份利润报表,标准格式,A4纸打印;提交时间:2025年9月24日下午16:10—17:30,地点:创业园二楼会议室。将根据团队活动过程中销售情况、总结材料、综合表现等评选优秀团队,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2)为杜绝校外人员和未报名参加活动的学生扰乱活动秩序,开展活动时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持迎新创业实践证上岗,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3)活动保证金管理:活动保证金暂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管理,参加活动的人员在活动期间无违纪行为,将在活动结束后如数退还保证金;如活动中出现转让创业服务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服务态度被投诉、不服从管理等行为,学校将扣除其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将上缴学校用作学生公益活动经费。
(4)参与经营的团队需遵守校规校纪诚实经营,未取得经营资格的任何人在活动期间不得擅自开展经营活动,如出现违纪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本次活动仅限于2025年9月13、14日两天。
特别提示:严禁未报名参加活动或已报名但未取得经营资格的同学,开展任何销售活动,严禁在创业点地域以外的地点摆摊设点,严禁在宿舍或其它地方兜售商品;一经发现,除没收商品或扣除保证金外,视情况予以相应的处分。
创新创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团委
2025年9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