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暂借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添加日期:2022-03-31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各类暂借款项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11231日的各类暂借款,含预借论文编审费(版面费)、预借会议及培训费、预借会费等各类暂借款项。借款人员可通过“学校财务信息管理平台”—“综合查询”模块,查询本人未核销借款情况。

二、清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2430日止。

三、清理方式

(一)报账核销

1、已取得发票等收付款凭据的,需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及时办理报账核销手续。

2、论文编审费(版面费)于录用期刊出版后携相关材料办理报账核销手续。

(二)还款清理

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等收付款凭据的或业务取消款项退回的,需前往财务处结算中心办理还款冲抵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