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三年滚动支出预算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添加日期:2017-11-01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和2018-2020年部门三年滚动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内容和具体要求

  1、预算归口编制内容:按照行政职能的划分,财务处为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牵头单位,预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为办公室、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其他有需求的部门要将分年度预算经济科目及金额报送给相关归口部门,本部门年度预算内不再编制,具体如下:

  办公室负责归口编制全校电话费、“三公经费”以及所有部门的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教务处负责归口编制全校教学部门的毕业论文指导费、技能大赛专项经费、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等。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归口编制全校教学和实验室专用设备、耗材等购置预算。

  科研处负责归口编制全校科研维持和开展科研工作等方面的项目经费预算,主要包括有:科研平台建设(含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经费等。

  组织人事处负责归口编制全校人才引进及师资培养等方面的项目经费预算,主要包括有:高校人才工程经费、高校教师培训经费(不含辅导员培训)等。

  学生处负责归口编制全校学生资助、有关学生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项目经费预算,主要包括有:学生资助经费、心理健康教育经费、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经费、思政专项经费(实践)和辅导员培训经费等。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归口编制全校后勤保障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全院办公用品(纸张、文具等)、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基本维护费、基本建设类项目、大型修缮类项目、节能专项经费等。

  2、有关要求

  (1)相互衔接,统筹谋划,充分论证,同步编制。未纳入到部门三年滚动支出预算的项目,当年及以后年度原则上不予考虑。

  (2)各部门要从严从实编制各项基本公用、运转维持类、事业发展类项目经费预算,做到编细、编实、编准,不留硬缺口,编制时应充分考虑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效衔接,切实发挥预算编制的基础和“龙头”作用,尤其是日常活动经费要充分考虑年内执行完成可能。

  (3)各部门在编制日常活动经费预算时,要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行政性开支和消费性开支(包括有:学院组织的会议支出,办公,差旅,水、电等能耗性支出等),实现一般性运行支出基本持平。

  (4)公务接待费按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数额在日常活动经费中编制,项目经费中不再安排公务接待费。

  (5)做好项目整合工作。各部门除采购项目、上级考核和验收项目单独列报外,应当对本部门项目进行整合。

  (6)经济科目编制要求:

  ①各部门在编制2018支出经费预算时,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细化到具体的经济科目,编制时要充分考虑预算执行的可能。

  ②各部门在编制2019、2020年滚动预算时,对应经济科目信息只做参考,待今后按省厅要求进行细化。

  (7)修购类经费预算的编制程序和管理要求:

  所有工程类维修建设项目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实施。为明确各自职责,实施时,由部门按维修计划完善有关手续后,向后资处提出实施申请,批准后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管理实施,并负责完成资金归集、组织验收等工作。

  (8)政府采购清单编制。各部门经费预算中若有符合政府采购的部分,要按照“应编尽编、编实编细”的原则,完整编制政府采购清单。

  二、编报时间

  各部门要按照预算编报要求,通过学院预算申报系统(网址http://172.16.1.21:8008/ysgl/index/login)编报,于2017年11月7日前,将“预算编制统计表”打印并由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财务处预算科。

  特此通知

  附件:操作说明图.doc